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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範縱火

縱火之成因與動機
  1. 社會變遷、工商業不景氣,營運成效不佳、欲結束營業、遷廠或全球性金融緊縮等情形,藉由縱火手段取得非法利益。
  2. 不滿社會現狀,藉縱火發洩不滿情緒或違法、違規遭公權力干涉取締心存怨恨,以縱火達到報復心態。
  3. 為情所困一時想不開,藉縱火之方式達到威脅、報復或自我了斷之目的。
  4. 身心缺陷或精神躁慮…等症,以縱火達到心裡慰藉。
  5. 吸食禁藥或酒後失去理智,心存幻想無法控制產生縱火念頭。
  6. 因停車糾紛所引起之衝突或造成他人出入不便,以縱火方式達到破壞障礙物之目的。
  7. 飆車份子為避開警方取締,隨處縱火轉移警方勤務重點,減少被取締機會。
  8. 生活不如意、久病厭世、經濟陷入困境、投資失利、事業不順,家庭失和等因素,以縱火手段結束自已生命。
  9. 為恐嚇、勒索、報復…等,以縱火達到目的。
  10. 與人爭執後,因一時衝動、氣憤失去理性或受鼓譟,以縱火達到洩恨。

汽機車縱火防治

  1. 停放安全的停車空間。
  2. 完成熄火和車窗緊密的動作比汽車上鎖更為重要。
  3. 裝設防盜系統。
  4. 車內勿放置貴重物品。
  5. 加強街道照明功能。
  6. 廢棄車輛報廢回收。

機車遭縱火 說明:機車遭縱火

地下室汽車遭縱火
說明:地下室汽車遭縱火

營業場所縱火防治

  1. 限定出入口,但消防緊急逃生門不可上鎖。
  2. 隨時注意營業場所內所發生的事,在大賣場應有專責人員在出入口巡()視,在一般商家場所業主或店內工作人員應保持警覺心。
  3. 業主或管理者應時常提醒員工對縱火防制的警覺,員工發現有舉止怪異的顧客應立即向管理者反應、處理。
  4. 確認場所內的門、窗都在正常無損壞狀態,並均能確實上鎖。
  5. 面對外部的門縫應盡可的狹小,以防縱火者從門縫塞入點燃的物品,導致擴大燃燒。
  6. 確認擁有出入門鑰匙的名單,預備鑰匙保管應注意,如有鑰匙遺失應設法追回或換新門鎖。
  7. 信箱應使用金屬或不可燃材質,以防已燃的紙張或布投入擴大延燒。
  8. 應瞭解侵入者進入的路徑,包含各類水平或垂直管道,並進一步的進行防範。
  9. 對於儲存室、倉庫等場所或區域,對出入人員應管制,並僅有授權或管理者才可出入。
  10. 建議加設夜間照明設備,在離開下班後能自行控制開燈。
  11. 場所內、外走廊、樓梯間盥洗室等勿堆放紙張、垃圾等可燃物
  12. 下班前應確定門窗閉鎖。
  13. 每日上班時應指派人員檢查門戶有無損壞,並檢查各項滅火設備均在定位並確實可運用。
  14. 定期進行消防演練,針對場所特性,做好防護計畫,落實防火管理制度,加強自衛消防編組訓練,強化火災應變能力及警覺性。
  15. 發生火警,應趕快廣播顧客逃生,並報警(119)、引導逃生、滅火等動作。
  16. 內部裝潢使用耐燃或燃材料。

服飾店因糾紛遭潑汽油縱火 說明:服飾店因糾紛遭潑汽油縱火

住家縱火防治

  1. 住家門窗上鎖並注意光線充分明亮,睡眠時應將樓梯間的門關閉,以防止火災產生的煙熱上竄燒,並增加逃生時間。
  2. 加強公共區域的安全性。
  3. 建築物周圍堆放易燃物品。
  4. 信箱應使用金屬或不可燃材質,以防已燃的紙張或布投入擴大延燒。
  5. 強化複合式商業型態建築物守望相助功能。
  6. 應備有居家緊急逃生應變計畫(應注應多方向逃生原則)
  7. 加強居家防盜措施,以防侵入性縱火。
  8. 備置滅火器或簡易滅火用具。
  9. 集合住宅之居民應養成隨手關門習慣或加裝自動關門裝置,避免公共樓梯間鐵門未關。

因大門未確實關閉,樓梯間遭縱火 說明:因大門未確實關閉,樓梯間遭縱火

信箱遭縱火,因使用不燃材質未擴大延燒 說明:信箱遭縱火,因使用燃材質未擴大延燒

社區公共區域縱火防治

  1. 里鄰社區裝設錄影設備,並加強全天候之錄影,定時更換錄影帶,設備經常檢查保持堪用。
  2. 社區內空屋或夜間照明設備不足之地點,應加強守望巡邏。
  3. 發動義警、義交、民防及社巡守隊等人員配合警力編組巡守,增加巡邏密度。
  4. 增設滅火器或簡易滅火設備,確認社區人員均有能力使用。
  5. 對於曾利用縱火方式自殺者,應透過親人、朋友或鄰里長、鄰居、社工、勤區警員等管道,多予疏導、安慰,掌握其後續生活狀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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