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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廢止三聚甲醛為第2類第2級公共危險物品(易燃固體,管制量500公斤),自即日生效。
  發布日期:2020-02-25
內政部109/01/22內授消字第1090821055號公告 廢止三聚甲醛為第2類第2級公共危險物品(易燃固體,管制量500公斤),自即日生效。(詳附加檔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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